据公安部网安局官微消息,今年以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查处6起侮辱英烈案件。具体情况如下:案例一:网民王某玉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多次发布侮辱、诽谤贬低英雄先烈的不当内容,浏览次数达1万余次,严重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王某玉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案例二:网民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侮辱在抗战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不当言论,内容广泛传播后引发公众强烈愤慨。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案例三:网民黄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公然歪曲和严重贬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牺牲与历史功绩,扰乱人们的正确认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案例四:网民赵某鹏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公然歪曲和严重贬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牺牲与历史功绩,罔顾历史事实,其发布的内容在网络上传播后造成恶劣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鹏作出行政处罚。案例五:网民雷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公然歪曲和严重贬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牺牲与历史功绩,引发公众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雷某作出行政处罚。案例六:网民李某剑在某网络平台公然辱骂革命先烈,亵渎国家和民族情感,引发公众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剑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诋毁英烈的言行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切莫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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