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提早部署冬春救助工作,旨在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温暖过冬。以下是相关工作的核心要点: 工作背景与目标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呈现涉及范围广、受灾省份多、影响程度深、局地损失重的特点。基于此,两部门将冬春救助视为重要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明确以“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核心目标,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 重点工作举措精准摸排与分类救助: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全面摸排受灾人员底数,规范履行调查、统计、核定等救助程序,确保应救尽救。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细化分类分档救助标准,重点关注受灾特殊困难群体,并做好与低保、临时救助等机制的衔接。资金与物资保障:合理统筹中央和地方救助款物,严肃款物管理使用纪律,杜绝截留、挪用、发放迟缓等问题,同时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参考往年做法,中央可能会下达专项救灾资金(如2024年下达52.72亿元),并向受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且资金会尽量通过银行发放,已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将救灾资金一并纳入发放。高效推进与监管:指导基层使用信息化平台开展工作,督促加快资金发放,确保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结合年终走访慰问了解受灾群众思想动态,保障人心安定和社会大局稳定。 工作流程参考结合此前救助工作规范,冬春救助通常按以下流程推进:1. 调查核定上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9月下旬开始调查汇总需救助情况,10月15日前报上一级部门;地级、省级部门依次核查汇总,10月25日前报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核查后形成全国需救助情况评估报告。2. 方案制定:地方各级部门结合本区域灾害情况、财政投入等制定救助方案,明确资金缺口等内容;应急管理部制定全国方案,测算中央财政需安排的救灾资金总量。3. 救助落实:县级部门确定救助对象(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发放《灾民救助卡》,并在15日内将救灾款物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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